各地各校在放寒假前,要扎实、有效地开展师生安全教育。积极利用安全教育平台、校园网、宣传栏、板报、广播、校(班)会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学生防火、防电、防溺水、防侵害、防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卫生、文明上网、燃放烟花爆竹等方面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积极配合市禁放办做好《关于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宣传落实工作。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短信提醒等形式,加强放假离校安排与家长之间的衔接,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的安全监管责任。节假日期间严禁校外人员进校园,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各地各校要认真执行行政干部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有学生在校期间和重点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突发事件的,要第一时间上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各直属学校(单位)在1月19日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一式二份)交市教育局保卫处。寒假期间,各直属学校(单位)正职领导外出,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