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在职教师的教育和管理,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或到课外辅导机构违规上课。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苏教人师〔2017〕13号),迅速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
各地要将相关规范与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检查力度。将违规补课、违规招生、有偿家教作为重点治理内容,加强明查暗访,确保所有的中小学校不发生违规行为。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假期执行相关规范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各市、区教育局要向社会公布补课举报电话。确保每所学校校长都能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确保每位教师根据规定要求规范自身行为;确保每部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都有人接听,有所回应。对违反“五严”规定的学校负责人要下决心、动真格、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苏州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五严”规定执行情况将列入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的重要内容。对“五严”规定执行不力、来信来访较多的地区,将在当年市县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指标体系中扣除相应的分值。为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024(基教处)、0512—65151037(督学处)、0512—65225216(惠民中心)、0512—65216537(节假日值班、传真号)。
五、做好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有关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市安委会《关于全市集中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苏安〔2018〕5号)、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教安函〔2017〕5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保〔2017〕12号)等文件要求,各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一线排查风险,开展校园安全自查,要以外来人员子女学校、学前教育看护点、无证幼儿园以及由教育部门审批、管理的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场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为检查重点,以水、电、燃气、锅炉、电梯等设施设备和治安防范、建筑施工、消防、食品卫生、危化品、校车运行、校园周边环境以及宿舍、食堂、礼堂、工地工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区域为重要检查内容,开展细致的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