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今年年初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总书记进一步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必须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顽强的意志品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这些重要论述,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和力度,也表明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既是审计机关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要求所在。当前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全省审计干部队伍中仍然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还存在宗旨意识和廉政意识不强、全局观念和法纪观念淡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有的审计人员不依法从审,违反审计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发生以审谋私等问题;有的单位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在落实主体责任上不能高标准高质量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重审计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就会严重影响审计工作的质量,影响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损害审计机关的形象。因此,在新常态下进一步加强审计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通过这次培训,就是要让大家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转变思维方式,增强落实“三转”要求意识,深刻理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和措施要求,进一步提升素质和能力,与时俱进,以高度负责和求真务实的责任感,自觉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做实做细纪检监察工作,为审计事业快速发展保驾护航。
三、聚焦主业,切实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四次和五次全会又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责任的内容,这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作为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聚焦监督主责,突出监督主业,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守好自己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聚焦主责能监督。要按照“三转”要求,从繁杂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上,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纪律问题,对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与组织纪律、遵守政治规矩与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进行监督。要善于通过监督发现案件线索,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二是注重协调善监督。派驻纪检组的双重领导体制决定了派驻纪检组必须注重协调与本部门和上级纪委的关系,既要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开展,促进对落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报告、大额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督,又要处理好与上级纪委的关系,积极主动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工作,借助上级纪委强有力的支持,减少监督检查中遇到的阻力,扫除工作障碍,推动监督工作落实。三是勇于亮剑敢监督。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纪律挺在前面,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会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敢于执纪、勇于担当,不怕得罪人、不怕伤和气,主动担当起监督责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敢于“唱黑脸”、真当“铁包公”,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四是强化执纪严监督。落实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要强化对局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的经常性监督检查,落实情况通报、组织“三述”、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约谈、诫勉、巡查等党内监督制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