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要不断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权威性。制度的科学性就是指制度要符合党的建设规律,反映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适应党员干部和各级党组织的需要,界限清楚,标准明确,符合党的建设规律,把制度建立在符合实际的基础上;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就要健全和完善党的各项具体制度,使各方面的要求能适应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变化,把党的制度建设的原则性与具体化要求结合起来,从总体上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党的制度的根本性。并随着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的不断发展变化而不断地修订、补充、健全,以从具体事件上规范党员的思想和行为,保证党的制度在实践当中具有可操作性;为保证党内制度的权威性,还要强调党的制度建设与党和国家政策的出台要同步进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制定党内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党的制度则是保证党和国家政策正确实施的重要条件。二者之间的这种密切联系,决定了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与国家政策的出台必须同步进行。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党和国家政策的积极作用,使党的制度建设与国家政策高度协调,才能更好地依照党章完善制度,实现从严治党。
三、严查严纠违反党章行为,是依照党章实现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
"有章必依,违章必究"。党内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有的情况还日趋严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内法规制度未能得到遵守,甚至严重违反党章的行为也没有受到应有惩处。只有对违反党章的党员、干部以及有关组织进行严肃的批评、深刻的教育、坚决的查处和及时的纠正,才能保证党内生活的严肃性,真正依照党章从严治党。只有对违反党章的行为始终保持查处的强大力度,党章在党内才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党章的遵守、贯彻、维护才有保证,我们的党才能永葆生机活力,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通过完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及时发现和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有效预防党内违纪行为的发生。要坚持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违反了党纪都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依法惩治,决不能姑息迁就。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准确定性量纪,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要完善对违反党章行为的及时发现机制,既要依靠纪检、组织等党内专门机构,也要走群众路线,依靠党内普通党员和党外人民群众的力量,早发现、早纠错、早改正。要完善对违反党章行为的严肃查处机制,严肃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决不允许违反党章不受责任追究和纪律处理的特殊党员和特殊行为在党内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