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强化领导带头,注重以上率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要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等形式组织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年度民主生活会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市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直机关工委、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和市社会组织党工委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制定具体方案,精心部署安排,做到尽职尽责、抓细抓实。要特别重视发挥各部门各系统党(工)委的指导作用和县级党委的关键作用,保障工作力量,加强领导和督促把关。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要认真履行牵头组织实施责任。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紧紧抓住基层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制定支部书记开展学习教育考核督查工作办法,让基层党支部书记真正负起责任。
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工作人员、经费、场所等方面的投入,确保学习教育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配齐配强班子特别是带头人,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摸清“口袋”党员、“失联”党员情况,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开展全员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进行全面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
2.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县(市、区)党委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学习教育既要落实总体要求,又要从实际出发,给基层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留出空间,让基层有针对性确定学习方式、学习重点、学习计划,力戒形式主义。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各领域各行业建立学习教育联系点,直接联系一批基层党支部,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指导面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