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力改进师德师风,将校风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措施,强化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机制,狠抓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了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服务师生群众的意识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三公”经费浪费等不良风气得以了有效遏制,机关工作纪律得到全面加强等等。下一阶段,我们要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的力度,在对干部作风和机关作风紧抓不懈的同时,把改进师德师风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要精神的要求,全国高校第22次党建工作会议和今年全省党建工作会议都对此作了重点部署。同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社会的广泛共识。省人大上个月刚刚审议通过了《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关心、爱护、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必须处理、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违背师德的行为,包括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损害国家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的;拒绝接受或者不按要求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在招生、考试、考核、职务评聘、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骚扰、猥亵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索要或者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为谋取利益,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迷信活动的;吸毒、赌博、酗酒或者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的,等等。这意味着,遵守师德,对我们广大教师而言,已不仅仅是应尽的义务,更是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对我校来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和指导者,对于端正学生的思想行为、塑造学生的社会竞争力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良好的师德师风,是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增强社会影响力的前提和保障。当前,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表现总体上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教师爱岗敬业精神不足,教书育人责任心不强,不思进取、荒于业务,不讲为人师表,利用课堂散布不良言论等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必须切实加以改进。要研究出台专门规定,明确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职责任务,规范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动员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要大力开展师德教育,分期分批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学术诚信教育和教学规范培训,引导教师自觉做到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要积极探索制定科学、有效、可行的师德考评办法和师德师风监督管理机制。在教师聘任、职务晋升、评优评先中,对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进一步严格教育教学纪律,杜绝课堂散布不良言论的现象。对调入的教师,要严把政治关,坚决杜绝思想有问题的教师进入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阵地。对政治表现、师德师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给予严肃处理;屡教不改的,应作开除党籍、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同时,学校将把师德表现纳入教学单位的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充分发挥教学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总之,作为教师,立德树人是重要职责所在,而不是上完课了就万事大吉了。各教学单位的党委书记、院长在今天会议结束后,要及时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师传达会议精神并着重强调这一点。要通过不懈的努力,使我们的教师成为广大学生良好的思想引领者、知识传播者和品行示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