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民意民生。根据全面督查评分公式,第三方评估结果占35%、服务对象测评结果占25%、集中民主评议结果占30%,平时工作情况仅占10%,绝大部分评价结果取决于第三方或服务对象。所以我们做得好不好,不是督查部门说了算,更不是我们自己说了算,而是服务对象、市场主体、项目单位、群众和基层说了算。开展督促检查旨在指导帮助我们,按照要求提前做好自查整改,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改革。这就要求我们把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市场主体作为我们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根本出发点、落脚点。尤其要把媒体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民意集中的敏感问题和热点问题作为督促检查重点,着力查找盲点盲区,及时制定针对性强、见效快的措施,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用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还要高度重视窗口服务,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服务方式,努力为服务对象留下最好的印象。
(三)突出问责追责。今年是“问责年”,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都把“问责”作为一项重点任务。四月底,我局还专门组织学习了《湖北省行政问责条例》。抓好此次迎检工作,务必把问责追责作为重要手段,切实运用好、落实好。一是全面追责问责。《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明确提出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及其他四大类共30种具体的问责情形,每一项标准都非常具体,哪些情形应当予以行政问责,采用何种方式问责,遵循什么程序问责、问责到什么程度都有章可循。要用好《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履职尽责不力,造成不好影响的,要纳入问责的范围。二是连带追责问责。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较大、范围较广的问题,在追究直接责任的同时,还要倒查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三是严格追责问责。必须对我局暴露出的不良问题,必须做到“零容忍”,露头就打。目前,省市发改委正在开展每十天暗访一次,每个月在全系统通报一次。我局将结合省市的通报,严格追责问责。四是加强结果应用。今年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的结果,最终将以百分制加以评定,获得90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下至75分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此项工作评分将直接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主要负责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开展活动组织不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检查期间发生的严重问题,造成负面影响的股室和检查结果不合格的个人,省市发改委将对该地方省预算内资金和项目安排等实施重点监管;对发改系统发生问题的干部,将在问题核实后依法依规处理。对督促检查中系统内出现的正、反典型,省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奖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