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是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出资者的一种权益,它不是一个具体的财物,而是覆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以价值量表示的属于国家的财产权益。企业资产虽不一定全是国有资产,但企业资产的损失也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国有企业过去有一种认识,就是留给企业的利润,是属于企业自有的,政府拿走的是属于国家的。现在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明确了未分配利润属于所有者权益。企业的权利是依法独立支配法人财产的权利。当企业法人终止时,财产的归属是按照债权人、出资人来划分的,没有企业的财产。如果是国家独资企业,所有者权益剩下的全部是国家的;如果是合资企业,剩下的所有者权益是按照投资的比例分得的。所以,企业中的国有资产不是过去的传统概念,它是以价值计量的一种财产权利。但是,企业的资产如果发生损失,会影响到国有资产的权益。一方面,资产减去负债等于所有者权益,如果资产损失了,所有者权益也就减少了。另一方面,企业负债如果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仍然要损失所有者权益。债权人虽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但拥有偿债优先权,企业终止了,财产的清算首先要还债权人,然后才是出资人。总之,总资产损失会影响到所有者权益,负债不当也会影响所有者的权益,也就是出资人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