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水利、煤炭等部门负责规范本行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督促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用工实名制等管理制度,牵头解决本行业发生的欠薪问题。?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项目稽查的重要内容。?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监管,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拨付制度,将政府应急周转金纳入财政预算,配合做好应急周转金的管理工作。?
经信部门要加强工业与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履行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主体责任。?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管的国有企业加强用工管理,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和工程总承包企业职责,解决涉及监管企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工商部门负责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处的企业拖欠工资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负责处理因拖欠工资、以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支持律师事务所介入指导农民工依法维权,并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人民银行负责组织开户银行监控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
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林业等其他主管部门负责解决本部门所属单位和建设项目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民政部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困难农民工的临时社会救助。?
工会组织负责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和工资专项合同,建立健全工会系统的欠薪报告制度。
三、完善预防欠薪工作机制
(一)实行招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各用工企业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在工程建设领域,总承包企业要在工程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推行简易劳动合同文本,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农民工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事项,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建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将农民工工资(劳务费)单独拨付到专用账户,并由开户银行负责对其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