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如果产权证不慎遗失,遗失声明不需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发即可。与此前相比,过去权利人的权利证书丢失后,要求在本市每日公开发行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20天后方可申请补发。现在不须登报,只需在市国土局官方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15个工作后,予以补发。
此外,全市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开通了绿色通道及预约上门服务,对老弱病残孕和现役军人等提供快速直通服务。可享受绿色通道的群众包括:70岁以上的老人、怀孕5个月以上的孕妇、行走不便的残疾人以及现役军人。对于确实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或重病人等特殊群体,可通过预约提供上门服务。
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原有便民措施一览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原住建、国土、园林绿化部门推出的便民措施继续施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已办理预售的新建商品房,购房人可自行办理所购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书;
2、双方共同到场办理不动产赠与的,赠予合同无需公证;
3、购房人申请办理预售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无需提供专项维修资金交纳证明;
4、房改房遗失补证无需原售房单位出具证明;
5、业务办理进度可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www_qibosoft_com/),办结后短信通知领取证书或证明;
6.不动产权证书加密。权利人可自愿申请在不动产权证书上加载密码,有效防范盗卖不动产。
北京不动产登记今起正式实施被指为房地产税铺路
今日起,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另外,原有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遵循“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用更换。
有业内人士分析,此次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实施,长远意义大于短期意义,旨在理顺各种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也是后续住房长效机制建立的基础工作,将会为未来房地产税的铺开奠定基础,但对于房价的影响不大。
北京不动产登记今日起全面启动“老房本”依然有效
11月6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整合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5年11月9日起,北京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即日起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并颁发不动产权利证书。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交由市国土局承担,不动产的管理职责仍由原相关部门承担。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