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范文(一)
社会契约论
中心论点:人生而自由平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国家的主权和立法权在人民,政府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如果政府不合人民公意,人民有权推翻它。
社会契约:
一个人进入公民社会前同意遵守的协定。这一协定是人们为了共同生存而捆绑在一起的必要条件。进入公民社会时,人们丢弃了自己能够随心所欲的人身自由,得到了理性并道德地思考问题和行事的公民自由。卢梭坚信,只有进入契约社会,人们才能成为彻底的人类。
四大卷论点:
第一卷:探讨人类是怎样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的,以及社会契约的根本条件是什么,确立了政治体的概念,意即主权在人民。
第二卷:探讨立法和公意的问题,解释了主权的理论,立法者和人民建制的理论。
第三卷:探讨了政治法,即政府形式的问题。
第四卷:探讨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分析了国家的不同形式,指出国家的内聚力以公意的表达、公意和政府的平衡、公意的整体建立为前提条件。
第1章自由与强力
1.论原始社会:自由是人本性的产物
每个人生来就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考虑自己利益的前提下,它才会把自己的自由转让出去。
2.论最强者的权利:强力不构成权利
人们向强力屈服的行为,并不是出于自愿,只是因为有这种必要。充其量,它是一种理智的行为,仅此而已。
3.论奴隶制
我们不论从那种角度进行考察,都可发现:所谓奴役权是不存在的。因为它是不合法的,而且是荒谬的、无意义的。
4.论最初约定的追溯
这个人一旦消亡,他的帝国也就随之瓦解。就像一棵橡树,被火烧了之后,必然要消逝而化为一堆灰烬。
5.论社会公约
我们每个人,都共同把自身和全部的力量置于公意之下,让公意作为自己行动的最高指导;并且,我们全体接纳每个个人作为成员,让他也作为这个共同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