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者们延续了上述理论,对于大部分文本只是一种游戏,语言和文字只是一种隐喻,在读者或听众、观众在读、听、看某一文本时,不过是作者刻意所左右。因此,有一些后现代主义的哲学家宣称应该以“作者已死”的观点去查看文本,后者有巴尔特及福柯等人。
最后在后现代主义者的眼中,所有的任何现实主义的形式,如果用当时占主导地位的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来撰写历史,注定会失败。
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者和其他哲学、理论、历史等领域的学者之间的这场论战,其根本矛盾在于统一的论调与矛盾主义的言论间的对立、合作建构与个人主义解构之间的对立。后现代主义者采用自由主义的立场,反对所有整理论解释,在很多方面都能够极大地解放思想,至少对女性和少数族裔等领域的确如此。但不能这样看待科学家及历史学家的观点,更别说在法律领域了,律师很难将后现代主义怀疑论运用到法律证据中,也不会怀疑,设立法庭的目的就是以某种方式对所有发生事情的二种不同陈述进行检查,以确定二种陈述各自的真实性和可能性。
第三章“政治与身份”
在这个章节里,作者并没有直接亮出核心“政治与身份”的观点,而是从话语着手,突出语言的力量,这里的“语言”指得是一套长期演变而来的互相关联、相互支持的陈述,用来定义和描述某一主题。大致来说话语是主要知识科学的语言,如法律、医学、审美判断等领域中的“话语实践”。当律师、医生以及其他人使用这些话语并不仅仅是默认某种占支配地位的理论,还涉及引起政治争议的活动,比如谁罪犯,谁是精神病人,又如谁是恐怖分子,谁又是寻求政治庇护的避难者。这种先让他们自己“正常化”的话语占了上风,并通过这种方式创造、分化出“异己者”,也是就是许多后现代主义的他者,异教徒、同性恋、女性等。
而在后现代主义者看来,话语并不属于拥有话语控制权的个体,而是超越了这些个体,它也不仅仅存在于像法庭这样的正式语境中,而是遍布于社会的方方面面,从法官的判决书到科学刊物、电视广告、流行歌曲以及日常生活中的大幅广告。但如果一种话语权越是在某一群体或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它就越想以看起来非常自然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合理性,于是就会出有些人群认为另一些人群比自己更缺乏理性和文明。
用福柯的观点来说,所有社会权力的话语就是在运用自己占主导地位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