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实施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打好服务业发展攻坚战,引领结构调整。营造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环境,全面深化服务业领域改革,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管制,逐步消除价格歧视,放宽市场准入,创新投融资方式,增强发展活力,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40%以上。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突出发展现代物流、研发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和节能环保服务,加快建设区域性商贸物流集散地。强化金融服务业发展,加快建设长春东北亚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金融机构集聚、金融产品创新,加强中小微企业服务,提高上市公司数量,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大幅提升资产证券化水平。加快保险业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和高品质转变,做大做强旅游、文化、家政服务、医疗服务、养老健康产业,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和产品创新,实施“互联网+服务业”,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在服务业中的应用,壮大互联网金融等新兴产业,打造服务业发展新支撑。放宽服务业对外开放领域,扩大服务贸易,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服务业企业。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辐射带动作用强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5。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以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发展,建立智能制造产业联盟,加快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与产品,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推动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建立从产品研发、设计到物流、营销、品牌推广的上下游产业链,推进柔性生产方式,促进大规模传统生产向个性化定制转变,变传统制造商为服务型制造商。推动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大力发展休闲、观光、体验式农业。
六、统筹城乡均衡发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构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和城乡居民收入均衡。
26。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实施“一融双新”工程,推进农民工融入城镇,培育新兴中小城市,建设新型城市。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定居落户,完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着力解决好已转移人口、林矿垦区人口、新转移人口三类人的城镇化问题。围绕构建哈长城市群,培育壮大吉林中部城市群,强化支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东、西部城镇组团,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和节点城市提质扩容升级,提升县城和重点小城镇产业功能、服务功能和居住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统筹城市规划、地上地下、建设与管理,科学划定城市“三区四线”,优化城市功能空间。建立规范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有效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城市沿江沿河景观带建设,实施城市园林绿化提升工程。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推进创新城市、智慧城市、绿色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内在品质。扎实推进哈达湾等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改善城市面貌,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