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明北市区持刀砍人;为扫“仇家”颜面邀约驾车故意撞击对方汽车;在昆曲高速路一加油站插队发生纠纷,肆意打砸大货车玻璃、聚众赌博……这是公诉机关指控的易崇斌团伙成员的所作所为。
去年1月,昆明警方通报称:经过近一年努力,成功打掉谭光辉、董世举、易崇斌等三个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其中,抓获以易崇斌为首的16名团伙成员,并于同年1月6日由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昨日,盘龙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涉黑案,包括易崇斌在内的15名团伙成员(另外一人另案处理)被控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9项罪名,易崇斌便“包揽”当中7项。据悉,其中8名涉案成员为刑满释放人员,由于涉案人数多,昨天的庭审进行了法庭调查,大部分被告人均不承认自己涉黑,易崇斌当庭翻供,并多次称“与我毫无关系”“我不清楚,我不知道”。
庭审现场
15名被告人一被带上庭就在人群中找亲人
昨天虽是周末,一大早盘龙法院门外就聚集了不少前来旁听的市民。为维持庭审秩序,法院向旁听人员逐一发放旁听证,“凭票”入场。
9时30分,易崇斌涉黑案准时开审。“带被告人入庭!”审判长敲响法槌。15名身穿黄马褂的被告人被带到法庭,易崇斌走在最前,反铐着双手的所有被告中,只有易崇斌一人捏着一本笔记本和几页写满字迹的纸张。
被告一被带入法庭,旁听席家属区域就“骚动”了起来。此时被告们也抓紧这几秒钟的时间,扫视着人群中是否有自己的亲人,几名被告人点头微笑回应。
此次庭审,由于被告众多,律师团人数达20余人,足足坐了3排。另一边,公诉人也多达5名。同时,法院也增加了一名书记员,由两名书记员进行庭审记录。
易崇斌当庭翻供辩称自己有近10年不在昆
庭审中,公诉机关除指控易崇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外,还提到2002年9月、2007年12月,其指使陈世宽、高波等人持刀将黄某某、柳某某砍成轻伤,之后给施暴者一定酬劳。此外还指使他人寻衅滋事、参与赌博从中抽头渔利,并向参赌人员以高利贷的方式提供赌资。2010年4月28日及29日,被告人易崇斌邀约谭光辉、黄其和、余明鸿、张大发等人在云南省楚雄市彝人古镇、本市关山盐之道餐厅内赌博,抽头渔利人民币2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