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去年11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今年4月13日,宜昌市正式启动市内、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宜昌由此成为湖北首个试点城市。异地受理对象有哪些?宜昌内的县市和夷陵区的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主城区,或者宜昌主城区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县市和夷陵区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省内其他市州、县市居民离开户籍地到宜昌市就业、就学、居住的人员(目前只受理恩施、孝感、仙桃等地异地证件,其他市州和县市受理时间另行通知);待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程序测试上线后,市公安局另行通知(并启动全国挂失申报、丢失招领服务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