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鹏杰行为已分别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绑架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被告人赵玉龙行为已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奸罪。被告人怀涛、马记、闫光、张龙、王报等行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其他被告人分别构成抢劫罪或寻衅滋事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赌博罪、伤害罪被告人赵鹏杰、赵玉龙等九人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被告人赵鹏杰、王报等四人均均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综上,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认罪态度和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