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人涉案、12项罪名、44起犯罪事实……
被称为锦州市建国以来最大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至今还在锦州人的记忆中。
从1995年开始,锦州、葫芦岛地区出现了以董宝军为首的黑恶势力,至2003年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涉黑组织总资产2800万元。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甚至花钱摆平时任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为他们整治仇家。
17日,本报记者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已被判刑20年、服刑多年的该团伙首犯董宝军经过多次减刑,近日再获10个月减刑,6年后即将刑满释放。
购买枪支暗杀合伙人
董宝军,1961年3月7日出生,锦州人,初中文化。
从1995年开始,锦州、葫芦岛地区出现了一股黑恶势力。他们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为非做恶,欺压残害群众,在锦州、葫芦岛地区称霸。
到了2003年,逐渐形成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经济实力雄厚,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董宝军是该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夏清田、刘佩军等人为骨干成员;王革、张学华等人为一般参加者。
董宝军等人,通过非法拘禁、赌博、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与他人入股开钼矿等手段,聚敛了大量钱财,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该组织资产总价值人民币2000余万元,董宝军将其中一部分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999年,董宝军、刘佩军等与王兆良等人共同经营钼矿时存在矛盾,董宝军等人便开始密谋以枪击的方法除掉王兆良。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董宝军竟然派人购买了枪支、对讲机、车辆等作案工具,不过两次暗杀王兆良的计划都因为意外而失败。
1999年7月10日,刘佩军得知王兆良在矿区内,让陶某带多人在路上拦住了王兆良的吉普车,向车内连开10余枪。击中副驾驶位置一人面部后,逃离现场。
公安局副局长听“使唤”
多次预谋枪击王兆良等人的计划失败后,董宝军、刘佩军等人研究拿钱利用警方整治王兆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