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周建平喜欢抛头露面、亲自指挥,但在法律工作者彭烈日入伙后,这种局面改变了,转而通过巧取豪夺和诉讼的手段将非法所得“合法化”。据宜春法律界人士介绍,彭烈日曾为周建平打赢一场官司,深得赏识,后被聘为鹏森房地产公司的法律顾问。案发前,彭烈日为宜春市法律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在他办公室的墙壁上,悬挂着“人民满意法律工作者”等奖牌。彭烈日在2009年8月1日的行动中落网,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落网前三个月,司法部门已吊销其从业执照。
周建平团伙就是黑社会
一封封带着血泪的举报信让高层震怒。2009年8月1日,在宜春警方的打黑飓风行动中,周建平刚从住处浴室出来就被抓获,随后的5个小时内,另有11名骨干成员及30余名涉案人员落网。
2010年12月29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以周建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有非法经营、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串通投标、非法经营、赌博、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一系列犯罪活动,还有组织地实施了多起违法行为,获取了大量非法利益,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和生活秩序。
昨日,审理此案的法官告诉记者,这个犯罪组织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构成要件。周建平在该组织中起组织和领导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其他被告人也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