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的“江南煤都”萍乡近一年来发生了许多事情,从王林到江西萍乡有着“教父”之称的贺维林被抓,都被人们津津乐道,那么在萍乡有所谓的黑社会吗?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下黑社会的覆灭记!江西萍乡黑帮老大排名,中国江西萍乡黑帮老大存在吗?
2月9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10项罪名对以廖建萍为首的36名被告人公开宣判。首要分子廖建萍数罪并罚被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林勇、颜顺良、骆耀军、易军等主要骨干成员分别被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十七年、十七年、十二年,共同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8万余元。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该案系公安部督办案件。
被告人廖建萍,1993年因犯故意伤害罪、盗窃罪,被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2000年3月,被告人廖建萍刑满释放后,与被告人汤伟一起商议今后的打算,廖提出把一起服刑的人员聚拢起来,采用暴力手段排除生意上的阻力,来谋取经济实力,汤伟当即表示同意。
2001年7月,廖建萍与汤伟合伙在萍钢火星村成立氧化锌厂提炼氧化锌,每月供给林勇、骆耀军等被告人1000元左右的工资。2002年、2003年、2004年廖建萍又安排劳教回来的易军、颜顺良等被告人到氧化锌厂“领工资”。
2004年6月,被告人廖建萍扶持被告人林勇在巨源开办氧化锌厂,并安排其带着和管理黎金明、邓彪、曾球等被告人,支付他们的费用和开支。2005年5月,在被告人邓彪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捕后,被告人廖建萍安排颜顺良管理邓彪的手下彭捆、何刚等人,还指使颜顺良保管两支枪支。至此,逐渐形成了以廖建萍为老大,以林勇、骆耀军、颜顺良、易军等8名被告人为骨干,以彭坤等20余名被告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