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暂行补贴办法》(沧政办字[2013]174号)和《沧州市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实施细则》(沧政办字[2013]188号)执行。
四、申领时间及地点
1、申领时间:根据交车时间,依次在2015至2016年度申领发放,具体申领补贴资金时间另行通告。
2、申领地点:沧州市新华区永济东路72号东侧一楼大厅联合服务窗口,电话:3599997。
本通告执行时间自11月11日开始至2015年6月30日止。
本通告由沧州市公安局、商务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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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