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确,改革后各类公务出行实行定向化保障与社会化保障相结合的模式,除定向化保障外,其他普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公共交通保障。
各地各部门也将完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增加或调整公交车线路,引导出租车公司增配车辆,增加社会化交通供给。
可享受车补每月最少500元
“公车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减少财政支出,改革后的支出要低于改革前的支出始终是我们方案制定过程中严格把握的底线。”省发改委副主任、省公车改革办副主任李志刚说,结合江西经济发展状况、财政承受能力、自然地理环境和交通便利情况等多种因素,经过精心测算,在补贴层级划分上,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交通补贴层级划分为四档,分别为:厅(局)级、处级、科级、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共四个层级。
补贴标准确定为:厅(局)级每人每月1690元,处级每人每月1040元,科级每人每月650元,科员及以下(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每人每月500元。各设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合理确定,但层级原则上不少于厅(局)级、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及以下五档,每一档次补贴标准不能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级标准的上限。
经过测算,改革后总的公务交通支出,全省和省级节支率分别为7.1%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