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力度不断加强,标准科学合理。20xx年我县农村低保月发低保金5.3564万元,2015年6月发低保金达到80.5259万元,是20xx年的15.3倍。20xx年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为19元,通过连续9次的提标,目前月人均保障水平为xx9元,是20xx年的六倍多。目前,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建制时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2434元,,按照“分类施保、特困重保”的基本原则,针对鳏寡孤独、痴呆傻残、因病因灾等不同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我们分别按照农村低保一、二、三、四类进行保障,2015年补助水平为:一类每人每月246元,二类每人每月192元,三类每人每月84元,四类每人每月58元,并对特困家庭进行重点保障。
制度逐步完善,管理更加规范。申请审批程序不断完善,提升、强化了乡镇在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权责,个人申请、入户核查、倒排类别、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过程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并负主要责任;严格执行乡、村两级三榜公示制度;推行了每年乡镇100%、县级不低于30%入户核查的年度检查制度;建立了常年宣传培训制度,通过持之以恒的宣传,群众对低保政策更加了解,通过对低保工作队伍常年开展政策业务知识培训和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执行力也更强;完善了监察管理制度,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核查规范。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目前占我县农村人口17%的贫困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恩惠,他们因年老、因病因灾、因呆傻残等原因造成的生活困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基本实现了“贫者有所济、困者有所帮”。农村低保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基本功能得以较好彰显。
三、低保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政狠抓落实,城乡低保工作推动有力。县乡两级党委政府都把城乡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作为讲政治、保稳定、顾大局、促经济的重要内容,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县政府出台了《两当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意见》,该《意见》中,明确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乡镇审批责任制”,把城乡低保纳入了政府考核目标。县乡村都分别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建立了责任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合力抓的工作格局。乡镇专人负责低保管理工作,配备了低保必须的档案柜(盒)、电脑等办公设备。村级(社区)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和评议小组,把城乡低保工作列入“村(居)两委”日常工作。与此同时,县民政局认真组织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开展了相互交流学习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低保工作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