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坚持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克服一刀切、标准化的做法,实施科学、灵活、多样的社区集中模式,保持风格,突出特色,彰显个性。
——提档升级:提升农村和产业的发展层次,实现产业的地域集中、资本的效能集中、资源的配置集中、土地的利用集中,“五朵金花”要提档升级,形成强大的空间吸引域。
——政策引导:通过劳动保障、土地、税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促进资金、信息、人才、产业等经济社会要素的空间集聚,消除不利于“三个集中”的政策障碍,消除城乡二元分割的体制环境。
——利益保护:调整城乡利益机制,降低农民向社区集中的成本,从政策和法制上保证他们的利益不受伤害,使农民自觉自愿向非农转移、向社区集中。
——资源节约:按照镇村布局规划,政府主导,通过村企共建、招商引资等形式,组织、引导分散居住的农民向社区聚居,鼓励建设多层公寓,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四)强化八项措施
1、加强领导。坚持市指导、县为主的原则,由当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牵头,形XX县(市、区)组织、乡(镇、办)主抓、村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将财力向农村倾斜,投资向农村转移,做大、做强、做优以工业、商业为代表的第二、三产业,以吸纳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人口非农业化就业,真正使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
2、规范管理。按照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科学编制镇村布局规划,引导农民向新型社区集中,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在“依法、自愿、有偿”和不改变农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土地流转方式,推动土地的合理流转。规范居住向社区集中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立项,加大镇村布局规划实施监督力度,坚决制止违反镇村布局规划的擅建乱建行为。
3、制定配套政策。随着村庄改造的实施,整合相关部门职能优势,出台配套扶持措施,如:社会福利、劳动保障等方面政策的制定,加大相关政策的实施力度,提高低保标准,让困难群众享受更好的生活,积极推行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和建立相关的产业,增加就业岗位,使被征用土地和农民利益得到保障,就业得到保障,减少社会不稳定性因素,增强土地使用者的积极性,解决居民的后顾之忧。但在低保标准的确定上,不应盲目草率,决不是越高越好。目前,我市的经济实力还不强,社会保障适宜走低标准、广覆盖的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