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工作力度。要紧紧围绕工作大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大事件和执法、司法不公背后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力度。重点对涉及民生一些重大利益的医药卫生、食品安全、教育补贴、扶贫救济、就业保障、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土地平整、房屋拆迁、水利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等社会关注热点工作中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进行查处。进一步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措施,加强与监察、审计、信访、律师协会等单位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健全与公安、工商、税务、水务、林业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线索移送机制,统筹用好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上下级检察机关侦查资源,形成强大办案合力,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新领域、新动向的分析研究,扩大案件侦办视野。
(三)健全防控机制,加大渎职侵权犯罪的防范力度。要在依法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同时,切实改进和加强教育、监督和防范工作,推行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等好的做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渎职侵权犯罪的发生。结合执法办案,分析研究新时期渎职侵权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前瞻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单位改进工作。加强对渎职侵权犯罪适用缓刑案件的监督力度,充分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手段,着力解决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问题。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探索完善渎职侵权犯罪危险源头的防控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提高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社会化预防水平,把预防犯罪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履行反渎职侵权职能的全过程。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反渎职侵权队伍素质和水平。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强化干警的政治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依法办案、公正办案的思想。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增强反渎干警主动发现线索、侦查突破案件、收集固定证据、运用法律政策等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侦查专家和办案能手。坚持从严治检,继续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渎职侵权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