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健全机制,规范日常工作,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走向常态化。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以健全的制度保证廉政建设工作规范动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五个不许”的规定,建立健全廉洁自律档案。三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四是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将会议情况上报。五是大力推动办事公开,提高优质服务,方便办事人员;公布工作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不断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方向发展。
(四)强化监督,严查执法过程,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程。一是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二是充分发挥机关事务管理服务职能作用,一切重大事项经集体研究决定,避免工作人员办事不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坚决杜绝办事人员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三是倡导文明工作、文明服务、文明收税,树立纳税服务理念,提高工作和服务的质量,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四是充分采纳机关兄弟单位工作建议,继续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进行监督,使我局党风、政风公开透明,阳光管理。
心得二:基层检察长落实"两个责任”心得:发挥组织优势强化落实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强化“两个责任”落实上必须勇于担当、责无旁贷,要迅速转变工作理念,调整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党组、党总支、党支部贴近群众就近监督等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战斗堡垒作用,“举网以纲,千目皆张”,真正拉起一张党风廉政建设、正风肃纪的严密网络,切实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以实实在在行动努力赢得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检察人员的认同。
一、党组要立足全局,把主体第一责任“力扛起来”。一是要认识足,角色定位更准确。众所周知,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业务工作面广量大、办案压力大、节奏快,导致许多院党组重执法办案主业、重绩效考核,轻党风廉政建设主责、轻纪律作风建设。因此必须切实转变这一思想站位,深刻认识到主体责任就是党组的首要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院党组要牢固树立队伍清正廉洁是检察工作之魂,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在思想认识和行动上保持自觉性,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党组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将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既要挂帅也要出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二是要措施硬,职责分工更明晰。任何工作,只要权责不清,责任就会虚化,出现推进不力、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厘清主体责任清单是第一步。近年来,我院及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责任,逐项明确任务,逐级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做到边界清、责任明,切实守好各自的“责任田”,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我们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年干警勤政廉政“八字”督导工作法的实施意见》,实行班子成员“一对一”的结对重点督导帮扶青年干警机制,从“早、小、责、引、警、帮、严、爱”八个字入手,提升青年干警做爱岗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意识,促进人才强检战略实施,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和党风廉政建设,夯实监督能力基础。三是重示范,引领带头更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党组就不能停留在书面汇报、开会表态、签订责任书上,更不能将责任推给纪检监察部门,当“甩手掌柜、跷脚老板”,而是要身先士卒,躬身垂范,带头纠四风、接受纪检监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从严治检,始终勇于做好规范执法办案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服务群众的表率。今年初,我院党组确定了院领导“四个一”带头工作机制。即带头办理一起案件、带头完成一篇理论调研、带头上一堂党课、带头写一篇主题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力争以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牵引力,引领全院机关作风建设的切实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