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心得:法治反腐要达到不能腐、不想腐(2)

党课心得体会2018-10-25李一老师

  但另一方面,还有一些制度存在缺陷,有待进一步完善。以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为例,财产公开被认为是从源头治理腐败的关键,但林喆认为现有的制度未能起到发现问题的作用,成了一种形式或“摆设”,“因为在设计时少了三个关键环节:对于申报内容的审查,对于申报结果的公示,以及对于谎报、瞒报行为的惩治。没有这些环节,就无法依靠这一制度发现问题,防范腐败。”

>>反腐执行

纪检和检察机关联合办案可提高办案效率

  任建明认为,从我国法治反腐的现状来看,尽管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对反腐败制度的执行,如“执行机构多如牛毛、‘条块分割’分布于几个系统,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这些问题必须得到重视和解决,只有这样,法治和反腐才能得到共同推进。”

  任建明表示,目前我国对腐败问题的处理采取的是纪律、法律两条轨道,发现干部有贪腐问题后,先是纪检部门对其“双规”,查清违纪事实后,做出党纪处分,再移交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介入过晚,可能造成当事人家属或其他同伙销毁证据、转移财产,错失最佳办案时机。”

  任建明建议,在处理腐败问题时纪律、法律能够并行执行,提升司法机关的作用,形成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联合办案的机制,如成立“联合专案组”使二者整合协同,既能避免重复调查,提高办案效率,又可相互制约,防止单个机构执行过程中使用权力不当,以保护被调查人的基本权利,更加体现法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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