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6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的确,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屡禁不绝;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腐败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治理当今中国的社会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每一个民族,都有对治理脚下这片土地的伟大探索;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的庄严选择
2000多年前,在世界的东方,诸子百家展开了一场世界历史上少有的大辩论,有关治国理政的大辩论,《韩非子·有度》中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此时的西方,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奠定了古希腊制度文明的基石。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得出的结论是:“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古代社会里,这些朴素的法律思想不可能成为主流思想,也与今天的法治思想有着很大差别。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人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是有效的,而且曾创造出绚烂多彩的文明。然而,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以大工业生产、大分工、商品和服务高度流通为特点的陌生人社会取代了古代熟人社会;人的自主性和个体性日益增强,价值判断日趋多元,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交易方式多样化,各种纷繁复杂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人治国家的管理模式与这些需求难以相容,难以再维系下去。
中国近代以来,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先驱、仁人志士探索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的民主法治,然而失败了。“不良之政府虽倒,而良政治之建设则未尝有也”,宋教仁曾发此浩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