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人员人事档案如何办理(2)

档案管理2018-11-27王新老师

  2、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深人发〔2003〕88号)精神:国有企业因改制、清盘、破产所造成的档案遗留问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移交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保管;凡不属于本单位员工的人事档案均须按规定移交组织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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