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户档托管宣传手册
(仅供2015届重庆市内高校毕业生使用)
制作单位: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一、人事代理基本概念
1、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多种所有制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及各类人才提供人事档案管理、户口托管、职称评定、转正定级、出国政审等全方位服务,是实现人员使用与人事关系管理分离的一项人事改革新举措。
2、人事代理与档案托管的区别
(1)档案托管是只对档案进行物理性的管理,防止遗失,不能开具除档案存放证明外的其它证明。
(2)人事代理不仅进行物理性的管理,还按照国家规定提供相关服务(转正定级、合同鉴证、连续计算工龄、申报职称、关系转接等)。
(3)都是针对档案提供服务,二者只能办理一项。
3、人事代理的方式可由单位委托,也可由个人委托。
4、人事代理的服务对象
(1)应聘到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商社、外国企业派出机构)、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及无人事主管部门或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实行聘(任)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单位及社会团体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2)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自谋职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自由职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3)其他政策规定应实行人事代理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5、人事代理的具体内容由代理方和委托方协议确定,代理方可以提供如下服务:
(1)接收、保管、转递人事档案,接转人事关系;
(2)按有关政策规定连续计算工龄;
(3)为见习期满的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
(4)出具因公或因私出国(出境)政审;
(5)按党章的有关规定结转管理党组织关系;
(6)按有关规定查阅人事档案;
(7)以档案为依据出具相关人事证明;
(8)办理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限重庆市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