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委托保管人事档案手续?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已办理报到手续的,首先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gxbys.com)查询其学生档案是否到达,确定学生档案已到大连后,再登录大连人才网(www.dl-rc.com),进入档案管理网页,点击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按照网上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指南要求,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登记。然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个人自带学生档案的,在完成上述操作后,持大连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开具的《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和学生档案,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我市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首先登录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gxbys.com)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持毕业证、户口簿、劳动合同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按上述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持学生档案及《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择业期(两年)满后在我市不能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在我市落实就业单位的,应首先回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存档并实行人事代理,由工作单位办理集体委托存档手续后,持《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和档案办理存档,如能提供之前工作单位的工作手续,一并加入档案中,如不能提供之前工作单位的工作记录,需填写审档记录单,注明缺少的材料。
通过成人教育取得中专以上学历的我市大中专毕业生,无工作单位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首先登录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dlgxbys.com)进行注册,确定委托存档人才服务机构后,持毕业证、户口簿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按上述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持学生档案及《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到档案托管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择业期(两年)满仍未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我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按属地化托管原则,持毕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区(市)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大连市大中专毕业生工作介绍信》,按上述要求网上完成申请人事档案托管操作后,再到户籍所在区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