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出及时启动《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对高速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给予法律上的确认建议,交通运输部认为,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公路管理体制改革,在改革方案尚未确定的情况下,全面修改《公路法》的条件尚不成熟。同时考虑到《公路法》没有直接规定收取和免收通行费的范围,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也没有突破《公路法》等法律的规定,因此似无必要专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相关决定。
关于出台补偿措施对高速公路经营给予补偿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表示,在我部上报国务院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已有体现。具体表述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特定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政府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实施通行费减免等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由相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报作出决策的政府出台补偿政策予以行政补偿。”
关于调整优惠对象和调整优惠时段的建议,交通运输部表示,关系收费公路投资者、债权人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比较敏感,应当广泛征求社会意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规范。据了解,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拟对收费公路范围、期限、标准及减免等事项重新作出统一规定。同时,交通运输部也在对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将综合考虑各方意见,进一步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