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着眼于企业改革发展战略需要,制定并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优化用人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二十六)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82.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国有企业党的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本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党组织定期研究党建工作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工作机制。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引导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履职行权。
83.落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纪检机构,按照忠诚、干净、担当和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标准选派纪检干部。国有企业纪检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强化对企业同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监督。推动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84.强化责任追究。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与企业考核等挂钩,实行“一案双查”。
85.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巡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国有企业巡视巡察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省委巡视组负责对省管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视工作,省政府国资委巡察组负责委管企业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巡察工作。
86.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按照省委构建“3783”主体责任体系要求,制定省属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意见,完善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八、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十七)完善相关法规和配套政策
87.清理和完善国有企业相关地方法规和制度体系,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88.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减少审批、优化制度、简化手续、提高效率,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