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国企改革方案最新消息,辽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档案管理2018-08-10李一老师

7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推动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兼并重组、创新合作、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处置低效无效资产等途径,形成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这为进一步加快国企结构调整提供了指引。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央企业户数年内有望整合到100家之内。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各级国资委和国有企业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各项改革措施取得实质性进展,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取得了突破。

方向明确

改革由设计进入施工阶段

自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公布后,国务院陆续出台了多个文件,对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重要配套文件的制定出台工作,《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等密集公布,“1+N”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各地也结合自身实际,共制定出台国企国资改革文件394件。

“国企改革的主体框架已经搭出来了。现在很多重要的改革措施已经有了实质性的进展。”国资委主任肖亚庆说。他表示,继顶层设计文件出台后,今年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文件体系,同时研究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使改革政策更加具体、更加可操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资委开展了“四项改革试点”。2016年,国资委又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了“十项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已经全面铺开。

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的工作目标对全社会公布:从今年开始,争取用2年时间压减中央企业钢铁煤炭现有产能的10%左右,用5年时间压减现有产能的15%左右。使专业钢铁煤炭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电煤一体企业资源优化配置,其他涉煤中央企业原则上退出煤炭行业,加快解决历史遗留和企业办社会问题。中央钢铁煤炭企业结构更加合理,活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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