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心得体会
《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条例》分5章:总则、党员权利、保障措施、责任追究、附则。修订后的条例仍然坚持《党章》第四条规定的党员8项权利,并使之进一步具体化。它与“试行条例”相比,在内容上主要做了三方面的修改和完善:一是对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各项权利作了更加规范、完善的规定。如规定,党员在政治、工作、学习等方面遇到重要问题需要党组织帮助解决的,有权向有关党组织提出请求,对于党员的请求,党组织要给予负责的答复;对党员实名反映的问题,要回访和回函。二是对党员权利的保障措施作了进一步规范。如对艰苦环境中工作的党员、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和老党员正常行使民主权利等,都设置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三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各级纪检机关和党的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以及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保障党员权利方面应承担的责任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党的任何一级组织、任何党员都无权剥夺。对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都应当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党纪处分。《条例》强调,坚持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党员享有特权。
《条例》坚持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只有保障了党员的权利,才能让党员更好地履行党员义务,这是辨证统一的关系。党员应当正确行使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同时必须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不得侵犯其他党员的权利。《条例》完善了党员权利行使的程序,明确了正确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使党员在严格履行义务的基础上正确行使权利,做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制定一个好的《条例》是重要的,而贯彻落实好这个条例更重要,让全体党员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自己权利的实现则是一项更为艰苦的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是全党的共同责任,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个领导干部应尽的义务。党的各级委员会要负责本级党组织的工作,保障党员权利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党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实际工作,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和严格执行好《条例》,确保党员权利得到保障,这是职责,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