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办法(4)

档案管理2018-07-14王新老师

分,计10分。

②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评分,计10分。

③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评分,计10分。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主管为管委会的,此项计分由所在单位区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评出。

(2)区考试考核办组织评分,计30分

考试考核对象就在经开区期间工作进行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分ABC三种票评分,各占10分。

(3)工作成绩、荣誉、学历职称的评分,由考核对象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由区人劳局、区党群部负责评分。

3、确定人员名单

考试考核结果由区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按考试考核原则提出考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经区考试考核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后予以公示,最后由区工管委研究决定。

六、其他事项

1、在招商引资一线工作的考核对象,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优先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

2、区纪检全程参与,负责监察监督。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咨询举报电话,负责接受与考核工作有关政策咨询,受理有关投诉举报。考核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必须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对违反以下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不准弄虚作假、向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虚假材料和情况;

(2)不准搞拉票等非法组织活动,违者参照换届纪律严肃查处;

(3)不准干扰和妨碍考核工作;

(4)不准泄露考核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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