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
3、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指导。
3、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4、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2、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3、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5、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八、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