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与标准(4)

档案管理2018-06-18王华老师

4、对于奖励对象领取奖励费后,违法再生育的,及时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追回奖励费,并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罚。

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鼓楼区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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