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的时限要求是怎样规定的?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对一般民用建筑应在十五日内做出鉴定结论;对工业建筑、公用建筑及其他高层建筑、文物保护建筑、风貌保护建筑等,应在三十日内做出鉴定结论。
八、对已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采取什么措施?
对已鉴定属危险房屋的,房屋所有人应按照鉴定机构的建议,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当设置明显标志,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需停止使用和整体拆除的,应及时撤离。
九、对中心市区的D级危房,我们是怎样处理的?
,市政府出台了老旧小区改造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对潍城、奎文两区的282户D级危房,市财政每户补助28.7万元,由两区进行拆除。目前,已拆除114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