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干休所改革,军队干休所住房产权归属(7)

档案管理2018-06-01王华老师

伴随着9月3号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军队裁军30万的号令,军队改革迈出新的一步,与此相关的猜想和推测,是要裁减哪些单位和人员,可以大胆推断,作为非作战单位,干休所的移交地方将成为这次裁军的一个重要部分,首先是与新军事变革体制相适应,离退休干部军队保障彻底移交社会化保障,也是多年来军队改革研究的方向;二与地方机制接轨,有利于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民生和民权问题;三是市场化的保障运行机制有利于解决更多的历史遗留。这也是军队减负的应有之义,其脉胳走向符合1999年的房改设计,恰当地说与军队房改是一脉相承的。

实际上更重要的是恰当其时地启动军队二次房改,将干休所移交问题一并纳入解决范畴,客观地说第一次的军队房屋改革(特别是建立军队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是失败的一次改革,或者说是一次不彻底的房改,缘于当时时代背景下的设计认识局限,加之王守业、谷俊山之流的非法把持以及后期执行过程中的种种乱为,这也是产生问题的几个主要原因。流弊之下,匡扶入轨,与国家土地和房屋体系建立无缝对接,建立和完善统一的国家(军人)住房保障机制,盘桓多年的军休所房屋拆建争端将迎来解决的契机。与干休所此类问题相同的还有由挖潜行为导致的部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现状(由军队组织在军产土地集资、购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注:非等同于地方经济适用住房),由于土地性质问题,其住户并未按期拿到经济适用住房权属证明,二次房改也将为此提供可供置换、转换和变性的机会。

当然这项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裁减员额(军改)的目标一致,2017年完成,这两年是被裁减体制单位的移交高峰,成建制的移交成为可能,考虑到现实因素,成梯次分期分批将成为工作的方式选择,大单位和机关近年兴建的干休所移交的时间将顺延往后,总的来看,移交的方案和时机已经基本成熟。

以上是对干休所移交工作的推测和基本判断,有一点需要与地方衔接的是应当适时同步两大机构(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国家企业)的二次房改,据报载,两大机构的二次房改将于2015年年底启动,今年三月份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条例》有两个例外,就是中央国家机关(含中央企业)和军队的房地产暂未列入,与此同时,军队房地产建设项目检查及军队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正在进行,可以进一步推断,随着产权明晰,纳入国家总体登记名录成为可能。

对军队(人)住房权益的最直接保障目前是还缺少一部显性的法律来支撑,散落于各部门规章的各种文件规定和政策在执行力度和选择适用方面有不少漏洞,今年两会有军队代表提案,将其纳入国家立法规划,伴随着国家依法治国军队依法治军的步伐,今后两年立法通过的可能性增大,这也是解决诸如此类问题的最终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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