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创新发展,激发城市发展新动力
(五)全面提升“四个中心”整体水平。注重优环境、促联动、强功能,围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市场定价权、贸易便利化水平、航运枢纽功能,全力推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
打造综合经济实力雄厚、产业能级高、集聚辐射能力强的国际经济中心。坚持三二一产业共同发展、融合发展,更加重视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向产业链高端迈进,持续推进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建设,夯实经济中心的产业基础。智力密集、特色突出的现代服务业,是经济中心集聚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放宽准入、扩大开放、优化环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展分享经济,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经济。根基扎实、富有活力和创造性的制造业体系,是经济中心发展壮大的坚实依托。继续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聚焦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造提升传统工业,保持先进制造业合理比重和规模。拥有一批具有创新开拓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企业,是经济中心强盛繁荣的有力支柱。在市场竞争中培育一批本土跨国公司和行业龙头企业,支持促进本市企业走出去、引进来,拓展投资贸易网络,提高企业全球化经营能力。进一步集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各类功能性机构,引进培育各类专业服务企业和经济类中介服务机构。
建设与我国综合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对国际金融市场影响力和定价权,是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特征。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以人民币产品市场建设为核心,基本确立全球人民币产品创新、交易、定价和清算中心地位。深化多层次、多功能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吸引集聚高能级的国际性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金融合作,推进金融制度、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强金融监管,稳步推进金融开放,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建成具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资源配置功能的国际贸易中心。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鼓励高能级的投资贸易市场主体加快集聚,提升大宗商品和农产品等市场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巩固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贸易综合竞争优势。完善以高端物流为主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流通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稳定发展货物贸易,加快发展高附加值服务贸易,鼓励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贸易。建设国际消费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