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统筹城乡发展与统筹区域发展结合起来,加快城市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原26个欠发达县加快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全省发展一盘棋。制定实施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积极推进中心城区功能建设和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建设,都市区龙头作用进一步增强。加快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建设,深化中心镇改革和小城市培育试点,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浙派民居”,加强历史文化村落保护,新农村建设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财政奖惩制度。
加强民生保障,强化发展惠民
切实加强居民增收工作,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600元的贫困现象全面消除。健全职工工资稳定增长机制,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高13%,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20%,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1%和1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3714元和21125元,分别增长8.2%和9%。
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统筹推进各类教育改革发展,加强重点高校建设和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建成浙江音乐学院。全面实施“双下沉、两提升”工程,促进医疗卫生资源城乡均衡分布。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覆盖各类人群的大病保险制度,新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7万和44万。加强城乡住房保障,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7万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7万户,解决21.2万户农村无房户、危房户建房用地。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增机构养老床位3.59万张。加快建设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新增农村文化礼堂1481个。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成功申办2022年亚运会。
切实加强社会治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化平安浙江建设,加快社会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餐桌安全治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重大隐患排查力度,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5%和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