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
符合国家安置条件的转业士官和义务兵自谋职业补助金标准,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额的2.5倍和1.5倍数额确定,由民政部门在退役士兵办理自谋职业手续时发放。同时,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义务兵10个月、转业士官3个月发放生活补助。
四、嘉祥县征兵优惠政策
嘉祥县在严格落实山东省、济宁市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实际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党政机关考录公务员时,要进一步扩大招考录用的比例。(2)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重点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3)指导有空编的事业单位,根据岗位需要,每年拿出一定数额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2015年嘉祥县拿出8名事业编岗位专项招录大学生退伍士兵。(4)对转业士官,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和因战被评为5-8级伤残等级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重点安置。(5)退役士兵报考政法干警培训体制改革基层政法机关公务员时,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6)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7)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除享受标准义务兵优待金外,再每年给予本科增发3000元、专科增发2000元的优待补助金。
五、其它优惠政策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优先购票乘坐境内交通工具,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
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退伍军人60岁后,按照服役年限,享受国家专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