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兵优待金:普通兵今年初步估算为16000元,两年合计32000元。西藏兵是普通兵的3倍,另营养费10000元;高原兵是普通兵两倍,另营养费5000元。
二、月工资:第一年650元起/月,第二年700元起/月,第三年3190元起/月,第六年4190元起/月,第九年4960元起/月,依次累加。
三、自主择业补助金:普通兵两年退伍约24000元,五年退伍约25500元,八年退伍约26000元,十二年退伍补助约120000元(安排工作除外),西藏兵两年退伍51000元。
四、退伍费(复员费):两年23148元,五年84275元,八年147710元,十二年264266元。
五、农村回乡生活补助费:五年农业户口下士复员6683元、八年农业户口中士复员13005元,十二年农业户口上士复员24094元
六、从军入伍表现良好,可参加军校考试,选拔为干部,也可转为士官;入伍满十二年或荣里二等功以上专业到地方,当地政府必须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立功者还享受2000—50000元不等的奖金。
七、军人退伍回到地方可享受地方政府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待政策:
1、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实行预征制度,在每年的5-6月份进行兵役登记。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将由政府补偿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补偿或贷款最高金额为3.2万元。
3、服义务兵期间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5、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
6、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7、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8、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推荐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