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四)招生单位应建立完善“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机制,严格选拔标准,确保招生质量。对违反规定招生的招生单位,将核减其下一年度专项计划招生名额,直至取消招生资格。
五、招生管理
(一)加强信息公开。招生单位应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公开要求,认真做好“大学生士兵计划”相关招生办法、复试录取规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成绩、拟录取考生名单和成绩等招生信息的公开和备案工作,确保专项计划招生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切实发挥监管职能,加强对本地区相关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提高选拔质量。
(三)加强招生宣传。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和相关招生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退役大学生士兵积极报考。
(四)严查违规行为。相关招生单位要严格按教育部招生政策开展“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