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经营项目所得应公示公开
小区有公共设施,如游泳池、网球场等等,这些设施的经营权归谁?
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经营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并向其支付报酬。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经营的,经营所得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企业应将经营所得收益分类列账,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营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所有业主都是小区的主人,物业公司账目应无条件公开透明,否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江宗泉说。徐燕雯建议,物业账目除公章外,应有负责人,在审计中易于追溯,杜绝腐败。
关于业委会建设的观点:
来源2015年10月17号,宜昌业委会发展(全国)高峰论坛.本次宜昌业委会发展高峰论坛由世界与中国研究所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和宜昌市业主大会协会申委会联合主办,赞助单位是彩生活宜昌坤达物业有限公司.
宜昌市房管局副局长徐强讲话:业委会建设是政府在民主自治工作中最基础的民主建设,宜昌市房管局在这块领域非常重视,也多次考察和调研,已经有一些改革的措施在论证推出。
全国公共关系专家舒可心发言:业主大会才是业主自治领域的主体,业委会的决议只能代表业委会的意见,不可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见,业委会在实际工作中要常态的发动业主大会表决小区的事宜,这才是正确的同时具有法律效应的决议.倡导立法上赋予业主大会法律主体地位,才能真正的实现业主自治。
安徽大学社区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凌德庆发言:业委会的首要工作就是首先摸清小区的家底。业主通过摸清自己家底,明晰产权,明确公共区域,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有策,使资产不仅不能流失,还要盘活用好.
长沙业主委员会(筹)秘书长王崇连发言:业主自治路很难,但必须要走!要把小区搞好,业委会必须设置专职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否则形同虚设.
武汉业主沙龙召集人罗时金发言:目前绝大多数小区物业费都是包干制方式,但包干制奖懒罚勤,容易产生偷工减料等问题存在很多弊端,需要对包干制实行量化约定和细化管理..
深圳物业管理学会万吉生发言:现实中可能由于有关部门对于条例的理解不同,会出现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们能做的是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把相关部门当朋友,走正常途径,依法依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