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述几个问题,在理论界和政策界已有相当长时间的讨论和论证,核实难度并不高。虽然大家都清楚,走出当前地方财政面临的困境只能靠改革,但错把冯京当马凉的事情,以后还是不要有为好。
房地产税要来了!收入将全部划归地方政府
房地产税再迎新消息。据经济参考报援引权威渠道信息,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表示,不动产登记3月开始实施,到2018年完成,也就是说,2017年房地产税开征的配套条件应该是对得上的。
7月有传房地产税即将放行,最终证明为市场误读。据华夏时报多方了解,房地产税改革这项工作今年一直在进行,只是至今改革的路径还不明晰。据悉,房地产税是把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起来,也就是增加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负,而且是以房地产的评估值为征税基础,其他诸如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暂不纳入。
随后,一位接近住建部人士称,目前,房地产税以面积为单位的征收方案已经基本获得通过,在这一基础思路确定之后,后续具体执行层面的细节将更易解决。东部某省财税系统内部人士表示,按照征税原则,在起征点的设置上,以面积计算起征点比按套数征收更容易计算,也更显公平合理。
房地产税征收与其他税种类似,也将有“免征”部分,即个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积”以内的住房,则可不缴纳房地产税。同时,由于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种,“免征面积”也将根据地方住房情况针对性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