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那个年代,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在城市找到工作,无论是事业单位、国有还是私营单位,都可落下户口。为了解决户口问题,我把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讲起弃档经过,王永辉表示,“现在的社会谁还会看你的档案?考察档案不如考察现实的人,只要有能力,没人会管你档案记录是优还是劣。”
误区五:档案束缚跳槽,不要也罢
前年从东部一所大学毕业进入重庆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林,工作还不到一年,就萌生去意,打算“跳槽”。但他考虑到当初和单位签订了3年的工作合同,如果按正规手续办理辞职,拿回档案,就必须赔偿单位4000元违约金,最后他招呼也没跟原单位打就“跳”走了。他不无得意地认为:“如果我一直背着那个‘档案包袱’,哪能这么容易就从东家跳到西家?档案对我而言,是种束缚。”
有关负责人提醒毕业生,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所落实的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学生,档案应自动调到该单位;落实的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则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对于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如果没有申请待业,人事档案将回转到生源所在地的人事部门。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此外,按照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在毕业离校前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延长择业期(不包括打算考研和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可以和学校签订相关的协议,将档案在学校保留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