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服务规程(2)

档案管理2018-11-27王新老师

  2、在我中心开据办理准迁证的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完成),到昆明市五华区莲华派出所换取公安局的户口证明,到所准备落户的派出所或单位办理准迁证后来中心迁转户口。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五、办理档案迁出应该提供的材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毕业生本人不能自带档案,可由就业单位人事部门派人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来提取或由我中心通过机要局寄出。

  (一)、转回生源地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办理迁出手续。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二)、转至具体单位:

  1、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2、就业单位调档函或录用证明。可委托他人办理,受委托人需出具本人身份证明。

  六、二代身份证办理:

  1、须毕业生本人亲自办理,持毕业证原件,1张半寸免冠近照(照片按制作身份证的要求),在我中心办理户口证明(1个工作日内)后到莲华派出所制作身份证。在身份证制做期间,不能办理户口迁出,如办理户口迁出,需提出解锁申请,所办身份证销毁。(身份证制做时间由公安部门确定)。

  2、身份证制做好后,领证时凭办证回执、交费收据、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到云南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如第一代身份证遗失,请先作登报遗失启示,凭报纸办理领取手续)

  3、三年户口托管期满的前5个月内,不办理二代身份证,只能办理临时身份证。

  六、户口、档案办理地点:

  昆明市学府路2号(小菜园立交桥旁省教育厅大楼一楼) 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165144557  联系人:张老师  孙老师

  投诉电话:087165169216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对外服务时间:

  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云南省教育厅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每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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