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档须知(2)

档案管理2018-11-27王新老师

  注意:

  1.人事档案务必于自原单位正式调出之日起30天内送到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2.档案如果通过机要局寄到我中心,请及时登录北京人才网(www.bjrc.com)查询是否寄到,确认档案寄到后须尽快到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档案寄到超过半年(180天)仍未办理的,我中心将通过机要局将档案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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