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各学院应以借款学生为教育对象,在每个学期开设三次以上的诚信教育课;
7、学校将严格考察各学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履行管理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将该方面情况作为考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重庆市大学排名2018-08-02李天扬老师
6、各学院应以借款学生为教育对象,在每个学期开设三次以上的诚信教育课;
7、学校将严格考察各学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履行管理本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职责的情况,并将该方面情况作为考评相关工作人员工作的重要内容。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